刘立峰:湖北法官嫖娼门,怎一个“柳暗花明”?

10.12.2013  11:32

  12月7日,网上出现《网爆湖北又现法院嫖娼门》视频信息,网帖称当事人为湖北法院院长张军,随后官方辟谣:湖北省高院院长、副院长均查无此人。就在人民对官方辟谣信以为真之时,12月10日,湖北省纪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网上被曝光人员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决定依法对其免职、停职,并将依纪作进一步处理。(12月10日中国新闻网)

  相关视频资料显示:当天中午,一健壮男子闲庭信步地走入一家酒店,前台一名穿黄衣的女子正在办开房手续,男子走到她右边似乎说了些什么,然后坐到了旁边,过一会,黄衣女子起身,男子也马上站起来紧跟了上去,11:15分,两人一起走进电梯,13:40,男子独自走出电梯。

  “柳暗花明”湖北法官嫖娼门不由让笔者联想到了今年8月倍受全国人民关注的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召妓门。湖北法官嫖娼门视频资料曝光后,官方马上辟谣:称湖北省高院院长、副院长均查无此人,夏天发生的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召妓门曝光后,记者打电话向上海高院民求证,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这个你也相信?”----全国人民的确都很不愿意相信这些都是事实。

  负面事件曝光时,做为一身正气的法院部门,本应该高度重视,积极回应,严肃处理,以挽回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司法公信力。但事实恰恰相反,面对信任危机,法院首先想的却是尽可能向辟谣靠近,“鸵鸟回应”的消极态度,正折射出这些司法部门的包庇心态,网贴上标明的一个职务错误,怎可成为你包庇自家人的救命稻草,惊喜的辟谣理由?

  年初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为各级领导干部确立了道德行为准则,六项禁令中更严禁公务人员进入高档赌博娱乐色情场所。做为一名法官,本应该对法律规定倒背如流,再加上已有上海高院法官的前车之鉴,此位法庭庭长依然公开与情人幽会开房,正折射出其侥幸心理之下,对法律规定的漠视态度。

  法官之所以敢于知法犯法,正说明了法律规定在他们眼中根本一文不值,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召妓最后草草撤职了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执法者手下变成了“活学活用”,两起法官嫖娼事件,让我们看到了一些堂堂人民法官道德品质的龌龊,枕边柔风吹动,软玉温香投送,无疑将令法律失尊,审判失公,天平失衡,正义失崇。试问经常出入烟花柳巷的法官何德手拿神圣的法锤?

  “智者,以别人惨痛的教训警示自己;愚者,用自己沉重的代价唤醒别人”。笔者希望早日看到那些道德败坏,敢于以身试法的法官们也早日坐到被告席上体会一下被审判的滋味,让威严的国徽和法律的尊严来警示、唤醒更多此类存有享乐主义和侥幸心理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