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把好执法办案“安全阀”

06.05.2014  18:58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切实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月湖区检察院突出重点,通过加强个案管理,从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研判三个方面,聚焦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把好受案环节安全阀。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平台在执法办案风险预警中的作用,在受案时要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充分了解该案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好受案环节的风险信息收集和登记工作。同时,要对收集到的个案风险做好预防工作,确定好相关的责任人和预防方案,从源头上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必要时,与公安机关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对办案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化解。

把好审查环节安全阀。充分发挥案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案件是否存在程序问题的审查监督,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每季度由院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评查,通过督查和调度,适时向业务部门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帮促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安全”案。

把好结案环节安全阀。月湖区检察院探索逐步建立案件终身负责制,在案件办结后,要求承办人对案件办理进行自评,并签署责任状。科室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相关的评查。同时,月湖区检察院定期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开展类案风险评估预警和分析研判。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形成专门的案件评查质量通报,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完善。(吴思)

供稿: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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