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专项治理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

10.09.2014  18:31
日前,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下发通知,拟对该省近年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实施邀请招标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开展各类招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该省建筑市场秩序,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据悉,清查范围为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的全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市政工程邀请招标项目。湖南省各市州(含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管机构制定出台的各类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包括专门规范招投标以及有关内容涉及招投标、建筑企业跨市州、县市区承揽业务、投标企业建库等文件规定,都被纳入清理范围。

  通知要求,要坚持全面清理的原则。各市州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收集涉及本次清理范围的文件规定,确保清理不流于形式。同时,要将清理工作与全省政令畅通、上下协调一致构建湖南省统一开放有序的建筑市场建设要求结合起来。各市州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要对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各类招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如擅自增设审批事项、环节,擅自修改或制定招投标办法,以注册、登记、备案、建库为名变相审批,搞地方垄断保护,增加建筑企业负担等规定,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废止的要废止,确保招投标工作全省“一盘棋”。

  此次清理工作将分自查自纠、检查督办和整改巩固3个阶段进行。整改工作将于2015年3月份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