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一镇长助理公款钓鱼 九江市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8.10.2015  11:38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李运辉 报道:10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九江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湖口县双钟镇镇长助理崔立波公款钓鱼问题。经查,2015年9月26日上午(中秋节假期),湖口县双钟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崔立波邀请该镇副镇长、武装部长黄满年,干部李志宏等共七人(含四名社会人员)到该县某农庄钓鱼。事后,崔立波打电话给双钟镇洪湖村党支部书记许政,要求洪湖村支付800元钓鱼款。许政便打电话让该农庄负责人将800元钓鱼款记挂在洪湖村账上。湖口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给予崔立波、黄满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志宏、许政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崔立波、黄满年、李志宏个人支付全部钓鱼款。对双钟镇党委书记周小匀,党委副书记、镇长柳守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清华诫勉谈话。

  共青城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钱小琴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年9月25日下午,共青城市交管大队办公室副主任程选才驾驶赣GJ9663公车和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卢广志去九江市交管大队办事。钱小琴和政治处民警薛浩因到九江市公安局办理民警警衔申报及新任局长调动相关手续等事宜,便一同乘车前往。办完公事后,钱小琴、程选才、卢广志、薛浩四人一起去看望在九江市警校培训的共青城市公安局三位同事并一起用晚餐。共青城市纪委对钱小琴公车私用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共青城市公安局党委对程选才公车私用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卢广志、薛浩两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