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湖口县检察院:“人性化”开展监所检察工作

12.05.2014  21:33

江西湖口县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以人为本加强监所检察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依法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强化监所检察监督效果。

针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和留所服刑罪犯人数长期较多,超出县看守所的容纳量的情况,该院在夏天要求看守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高温天时在监室顶上拉了遮掩网,向犯罪嫌疑人发了防暑药物,对于有病有伤的,则要求看守所及时送去医院检查治疗,从而降低在押犯罪嫌疑人情绪急躁导致的矛盾和发病率,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和留所服刑罪犯的人身权利。

该院克服人员少的困难,进一步加大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检察力度。2013年,监所干警抽出时间对全县50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考察,发现有5名监外执行罪犯,司法行政机关存在脱管、漏管情况,该院随即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对5名罪犯重新建档、登记,定期派员考察,组织安排人员进行帮教,对违反规定的监外执行罪犯要坚决采取措施,该收监的建议立即收监。

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对年龄大、罪行较轻、未成年人犯罪、身体有严重疾病、社会危害性较小、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等犯罪事实已查清,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建议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既节约诉讼成本,又减轻监管压力。

供稿:江西湖口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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