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湖口县社:政府给力 引导资金助发展
江西省政府从2009年开始每年从财政上拨2000万元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使系统“新网工程”有了一个质的提升,为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履行为农服务宗旨,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搭建了良好的平台。湖口县供销合作社凭着服务“三农”的深厚基础,被省社列入“引导资金”项目建设单位。
“县委、县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引导资金’项目建设十分重视,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湖口县社主任骆晓南向记者介绍,“县政府在淡季化肥储备贴息从以往的每年8万元,今年提高到50万元,财政今年拨70万元给供销合作社作为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为了使“引导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江西省财政厅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制定了严格、科学、细致的验收考核办法,采取打分制,按得分高低决定资金多少,考核内容包括农民满意度、政府支持配套力度、网络建设、运营和管理方面等等。
湖口县委、县政府为此还召开会议专门讨论如何支持供销合作社实施“引导资金”项目建设,决定将县社在城区旧仓库拆迁,并在开发区靠近火车站货运站的“黄金地段“划拨十亩地给县社建农资仓库(配送中心)。并从县财政上拨302万元给县社用于该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中所需规费全免,并采取多方面的倾斜政策。
“要知道,开发区一亩地,县政府一年就可收财税10万元,一次划拨这么多给我们供销社,可见县委、县政府对我们供销社支持的力度。”骆晓南不无感激地说。
多年来,湖口县委、县政府在服务“三农”的项目建设方面,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的方式,对农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农资(农家)店的升级改造,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设,农村流通实用人才的培训等予以资金扶持,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