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湘东区供电公司:“首问负责制”服务更快捷

22.08.2014  23:02

找我就行!您第一个问到我,我就负责把这事儿管到底。”8月21日,在萍乡湘东区供电公司湘东郊区供电所营业大厅内,员工小张遇到一位客户咨询安装分户电表事宜。作为客户的“首问负责人”,小张协助相关人员一起完成了业务办理。“进一个门,找一个人”——这一被客户形象概括的“首问负责制”服务模式,给客户带来实实在在的方便。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巩固活动成果,切实提高为民办事效率,湘东区供电公司继续深化优质服务内涵,全力推行“首问负责制”。对用户上门或通过电话、传真等办理有关事项或咨询有关问题,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要全力当好首问责任人,认真负起接待或协调的责任,认真落实首问责任。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时,严格按服务承诺的工作要求,在第一时间里弄清楚用户需要提供的帮助或服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处理;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办理的,按规定搞好衔接,减少中间梗阻,规范首问责任管理。对上门办事的,首问责任人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答复或解决的,不推诿扯皮,做到详尽、准确地答复解决;不是属职责范围内或无法答复解决的,也能负责地带到对应职能窗口,或通知经办人前来接洽;对于来电咨询且不在自己职责范围或无法答复的,能认真向职能部门请教后给予答复,或转交职能部门经办人,由经办人主动与用户联系回复,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

通过推行“首问负责制”,该公司内部建立起了职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运作机制,业务办理真正实现了“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限时办结”,各部门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优质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谭菲敏)

供稿:萍乡市湘东区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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