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发挥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主动将自身工作纳入湘东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区委“一二三五”发展战略,通过“三个强化一个延伸”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为建设赣西工业经济重镇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该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效增进人民群众安全感。一方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有效打击了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刑事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两年来,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8件1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7件8人,依法办理刑事和解案件8件,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
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拓展监督领域、确保监督质量、创新监督方式。积极做好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两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15人。同时,加强对报捕和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共纠正漏捕17人、纠正漏诉28人。认真抓好审判监督工作。共提请刑事抗诉4件12人,办理民事申诉案件38件。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实行了《湘东区检察院侦监过程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制度》。实行侦查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察联络员制度,聘请乡、镇司法所长、维稳信息员和律师等25名同志为检察联络员,构建了遍及全区的诉讼监督信息网络,有效拓宽了诉讼监督案源。
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该院始终做到执法办案与服务湘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机统一。两年来,该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湘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工作方案》等指导意见,在全区范围内筛选了8个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实行区院党组成员“一对一”跟踪服务,共走访项目单位59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6次,协调解决矛盾15个。开通民生服务热线提供法律服务,设置检务公开触摸屏,丰富检务公开内容,方便群众咨询。2012年以来,共接听群众咨询电话1000余次,处理涉检信访56件,该院经验做法被江西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萌批示在全省政法部门予以总结推广。
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全区设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11个,积极开展个案预防、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对有关单位存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存在影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问题,有针对性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两年来,该院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8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