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流域年内拟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涉及8个地级市

02.07.2014  11:47

  记者昨日从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获悉,湘江流域8个地级市在年底前将全面实施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开展污水处理费和供水水质价格体系改革,实行供水水质优质优价。  

  据悉,湖南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有关工作。长沙市、郴州市启动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工作。强化水域岸线保护,推进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湘江岸线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湘江干流和紫溪河、潇水、祁水、宜水、舂陵水、蒸水、耒水、洣水、渌水、涓水、涟水等11条主要支流岸线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严禁湘江长株潭河段库区内河道采砂,全面禁止非法采砂,取缔非法砂场,清除河道采砂尾堆,全面完成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验收,修订《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

  加快推进湘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建立地区间横向补偿制度,推行差别化生态补偿,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研究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和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记者 彭玮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