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惩治“为官不为”向“庸官”说不

18.01.2015  19:28

   (整改进行时)湖南湘潭:惩治“为官不为”向“庸官”说不

   新华网长沙1月18日电(记者刘良恒)“路修好了,路灯装了,下水道疏通了,困扰我们多年的问题彻底解决了,街坊邻居都高兴得不得了。”聊起小区的变化,湘潭市新塘社区的陈阿姨说。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湖南湘潭市出台规定,以惩治手段整顿30种“为官不为”行为效果明显,受到干部群众好评。

   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湘潭市委班子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情绪怠惰、“不做事就不会犯错”的消极心理,干事创业积极性下降,“”、“”、“”的心态出现苗头。

   “上面管得严,处处是红线;群众盯得死,见风就是雨。”湘潭市一处级干部对记者坦言,湘潭网民很活跃,民间舆论场呈现“出事就是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习惯性质疑状况,不少干部工作起来提心吊胆,不愿多干事。

   部分干部出现的这种消极心态,影响到地方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怎么办?湘潭市委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决定建章立制、多措并举惩治这种“为官不为”的现象。

   2014年8月26日,湘潭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对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措施不扎实、对群众来访来信敷衍塞责、对承担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不落实等30种典型“为官不为”行为予以严惩。

   湘潭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突出问题导向,回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其次,是现实需要,湘潭经济社会事业要发展,干部队伍中绝不能允许懒官、“太平官”的存在。并对“为官不为”行为进行量化和具体化,认定30种情形,既方便了党员干部自我对照检查,也为惩治“为官不为”提供了明确依据。

   自去年8月以来,湘潭市有一批干部因为“为官不为”受到处分。今年1月13日,岳塘区纪委通报,对下摄司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左靖军违反禁酒令,接受吃请,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工作懒散,为官不为,管理队伍不严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湘潭市还组织“电视问政”,倒逼一些存在“不作为”现象的政府部门整改。湘潭市广播电视台台长熊兴保告诉记者,已经录制播出了三场“电视问政”节目,涉及城管执法、环境保护、交通乱象、国土保护、旅游环境等主题,湘潭市所属5区县市政府“一把手”以及交通、公安、环保、国土、房产等市直机关的负责人都在“被问者席”上“红过脸”“出过汗”。

   “国道治超治限检测站唱‘空城计’,小区物业公司卷款‘跑路’,旅游景区强买强卖……记者暗访发现了一些问题,大多是不作为、缓作为的。”熊兴保说,“电视问政”的倒逼作用非常明显,很多被问的区县或职能部门的“一把手”连夜开会,研究解决方案,落实群众诉求,有的还对“不作为”的责任人立即做出了处理。

   记者在湘潭市采访了解到,惩治“为官不为”的举措受到干部群众广泛好评,部分干部只做“撞钟和尚”的情况大大收敛,对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效果明显。

   湘潭市一物流企业老板对记者说,以前找有些部门办事,你不跑个三五趟,根本办不下来。现在好多了,市里规定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互相推诿就是“为官不为”,他们也怕投诉,弄不好要问责的。

   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表示,接下来,湘潭市还要在整治“为官不为”方面狠下工夫,重点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