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200多亿

15.06.2016  17:48

犯罪团伙利用黄金交易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涉及全国近20个省(市)。近日,湖南省湘西州公安局发布新闻称,在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湖南省国税稽查局和深圳、上海、广东、重庆市公安局等兄弟单位和税务稽查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湘西州公安局迅速出击,成功破获部督“5.18”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亿元,涉案税款35亿元。

据专案组组长、湘西州公安局副局长向金坤介绍,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开展了打击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通过情报研判,发现湘西州境内15家空壳公司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5月14日,湖南省公安厅和省国税局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湘西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接到命令以后,湘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及时查处,维护经济发展秩序。

根据会议要求,5月18日,湘西州公安局依法对湖南瑞峰工贸公司和刘建民个人等15家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案件代号“5.18”专案)。公安部、省公安厅等对此案高度重视,公安部二局高峰局长、邓兆锋副局长亲自在深圳组织召开专案研讨会议,协调相关事宜,二局财税处、情报处、反洗钱处也多次听取专案汇报,提供强大的业务支持指导,确定了主犯的重大作案嫌疑;副省长、省公安厅长黄关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袁友方亲自过问案件侦办,省厅经侦总队先后3次深入湘西具体督办指导,并直接协调指挥专案组异地抓捕取证;州委书记叶红专,州委副书记、州长郭建群,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欧阳旭等州领导分别作出指示,要求迅速依法查处,维护经济发展秩序。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力解决专案侦办中的困难和问题。

为全面侦破此案,湘西州公安局联合州国税局成立专案组,从全州公安机关和国税部门抽调59名精干工作人员,组成“5.18”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工作。公安部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据专案组副组长、湘西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严亚平介绍,因案情重大复杂,“5.18”专案侦办过程十分艰难。一是犯罪团伙高度职业化。该团伙以买卖发票为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套、改、销一条龙产业链和分工明确的组织网络。团伙中主要成员以开设珠宝公司为掩护,非法从事黄金期货,套取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骨干成员以技术手段克隆改票,针对税务管理规定适时变换作案手段,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还有的成员在全国各地发展下线,大肆销售发票,并配备便携式伪基站拓展销路。尤其该团伙高层多为同乡或同宗族,沟联紧密,且各组织层级之间利用各种手段隐瞒身份,形成攻守同盟,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打击,给专案侦查造成极大困难。二是涉案地域广泛。针对属地管辖规定,犯罪嫌疑人故意将犯罪行为地扩大,不仅在各地物色发展开票公司和人员,而且主犯还在湖南、湖北、江西、江苏、广东、广西、海南和上海等地开设多家公司,涉嫌虚开和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达400多家,遍布全国近20个省(市)。三是案件影响巨大。由于本案涉案人员多,涉案地域广,案值上百亿,一方面对我国发票管理特别是增值税金税系统造成极大危害,使国家税收严重流失;另一方面对依法纳税企业产生消极影响,挫伤了守法企业的积极性,扰乱了国家正常纳税秩序,极大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专案组结合前期工作,经过近一年多的缜密侦查,准确查明了该案犯罪团伙组织网络:该案涉及公司多、地域多、团伙多、人员多,整个案件涉及20余个省市、400余家公司、5大犯罪团伙,其犯罪网络达6层级:一级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逃税或为原材料洗白的实体企业;二级为购买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销售的各地空壳公司;三级为克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为商品实施销售的职业卖票人;四级为套取黄金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公司;五级为帮助黄金交易货票分离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相关人员;六级为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黄金而获得“富余票”,提供源头黄金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料商。各层级犯罪团伙之间相互勾联,各司其职,形成了至上而下完整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组织网络。

2015年7月,专案组实施第一次集中抓捕行动,抓获25名犯罪嫌疑人;2016年1月15日,实施第二次集中抓捕行动。截止目前,共打掉湘西州内、上海、江西、广东、重庆等地5个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连根摧毁了覆盖全国多地、高达6层级的犯罪网络,查获团伙成员60人,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刑事拘留33人,起诉23人;查获涉案公司400余家,查处118家,冻结和查扣违法所得1.4亿元;缴获涉案车辆 6辆,电脑14台,银行卡数百张,U盾等转账工具25 个,金税盘、金融@家10个,印章54枚,伪基站6套,假发票若干。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湘西州国税局副局长陈永红表示,增值税虚开虚抵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部门大力协作,各环节紧密配合,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强化风险监控,有效防范虚开虚抵风险:一是要加强登记认定环节基础管理;二是要加强发票使用环节日常管理;三是要加强纳税申报环节监控管理;四是要加强对“营改增”行业的管理;五是要求纳税人健全财务管理;六是要强化税法宣传,加强对外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