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湟中城管殴打孕妇 受害人获赔20.9万元

16.02.2014  15:50

据新华社电 记者15日从青海省湟中县委宣传部等部门了解到,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湟中县多巴镇城管打人事件处理结果公布。

副队长被行政撤职

多巴镇党委书记、镇长被诫勉谈话;县城镇管理局城市监察队副大队长兼多巴城管中队中队长梁增虎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多巴中队副队长阿远鹏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参与打人的张永虎等5名城管临聘人员被解聘。

2013年9月起,湟中县多巴镇城管执法中队发现多巴镇新墩村李梅夫妇涉嫌违法搭建彩钢房5间,10月9日对其中3间进行依法拆除,遭怀有身孕的李梅及其丈夫阻止。10月12日,多巴城管中队队员在一家水泥店执法的过程中,与替人看店的44岁妇女李发莲发生肢体冲突,并殃及站在店外的李梅。

个别城管人员情绪过激、动手打人,现场的城管中队负责人未加阻止,甚至带头打人,致使李发莲和李梅两人不同程度受伤。为进行伤情检查,李梅夫妇不得不将胎儿引产。

10月29日,李发莲与其亲属及所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7人到多巴城管中队队长梁增虎办公室要求处理问题,其间双方因口角,再次发生肢体冲突。

受害人获赔20.9万元

目前,湟中县相关部门已支付李发莲及其家人司法和解赔偿金7.4万元,李梅夫妇司法赔偿金13.5万元。

15日下午,湟中县委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提出整改措施。除对多巴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诫勉谈话外,还将在全县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文明执法和文明服务大讨论活动,并对城管局等全县执法单位和窗口服务部门的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加强上岗前培训教育,强化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业务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