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区、新建区各获生态资金支持100万元

29.02.2016  09:32

  昨日获悉,湾里区、新建区各获得2015年江西省基建投资重点生态工程专项资金支持100万元。此次专项资金的下达,将对未来湾里区、新建区深入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近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江西省2015年省基建投资重点生态工程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过切块方式,将2015年省基建投资重点生态工程专项资金下达给我省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市、区)。根据省发改委要求,该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十大重点工程,重点安排在绿色循环低碳方式营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文化推广、绿色生活引导等方面。

  (刘川 赵宏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