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检察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0.06.2014  17:54

近年来,芦溪县检察院院秉承班子带头、廉政教育、文化建设和制度保障等四个着力点,切实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连续多年获得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挥班子带头作用,增强“牵引力”。该院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加强对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内生活制度,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用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规范自身言行,坚决做到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全院干警做出了表率,树立了标杆。

着力深化廉政教育,增强“渗透力”。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党纪检纪条规,着力加强忠诚履职、倾情为民、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等教育,督促干警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砥砺职业操守,引导干警明确是非界限,增强遵规守纪意识,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感染力”。组织干警参加“读书思廉”、廉言警句和廉政书画征集等活动,定期发布廉政短信,在内网设立廉政文化专栏,在楼道走廊悬挂廉政名言条幅,设立廉政文化长廊,使清风正气入脑入心,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和熏陶,警醒干警时时处处保持清正廉洁的高尚气节和情操。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增强“约束力”。根据十八大以来中央及上级廉政新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原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建立完善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述职、廉政提醒和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为干警工作生活拉起“警戒线”,竖起“红绿灯”。采取检务督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维护了制度权威,强化了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张雪梅)

供稿:芦溪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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