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独子游泳不幸溺亡 获大龄独生子女团体险赔付

27.08.201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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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宜丰县潭山镇潭山村熊益民夫妇的独子不幸溺亡,因投保了大龄独生子女团体险,于近日获得6万元保险赔付金,成为宜春市大龄独生子女团体险赔付的首例受益人。钱虽说不多,却为这个贫困家庭的再生育提供了支持。

  实际上,考虑到大龄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能力较差,近年来,省计生协会一直在呼吁关注这些家庭。相关政策性保险的设想一直在酝酿,而宜春这次的尝试迈出了勇敢的一步。

熊益民夫妇站在自家门前

   独子溺亡 夫妇悲痛不已

  7月18日,对于宜丰县潭山镇潭山村的熊益民夫妇来说,是他们终生难忘的日子。

  这一天,他们惟一的儿子军军(化名)永远离开了他们,而就在20天前,他才刚满14周岁,正值青春年少。

  当天下午,孩子并没有照常去补习,而是同3个朋友前往村里的小河游泳。谁知,一不留神,军军滑入河底,没再浮上水面。

  儿子溺亡的事实一下子击倒了这对夫妇。“他怎么会去游泳?他根本不会游泳啊……”8月13日,妈妈何清红反复念叨着,眼神涣散,依旧沉浸在丧子的悲痛当中。

  想当初,为响应国家计生政策,熊益民夫妇在生下军军后,就打消了再生一胎的念头。而在当时的农村,儿女成双是很多家庭的梦想。

  家中只有一棵独苗,自然爱护有加。只要手头稍微宽裕,熊益民夫妇就会带着孩子到周边的旅游景点游玩。在一沓厚厚的游玩照片里,军军在不断长高,惟一不变的是这三口之家幸福的笑容。

  反观熊家蜗居的三间平房,2002年建成后就没再加层,房内甚至也一直没有粉刷。用熊益民的话说,家中有限的金钱和精力都集中在儿子身上,房子的事情一直被耽搁下来。

  父母的疼爱没有白费,军军从小就乖巧懂事,“8岁起就会自己弄饭、挑水,从来就没打过架,没让大人操过心”。

  “我只希望他平安长大,以后就算做农民种田也行”,熊益民耷拉着眼皮,时不时叹一口气,全然没有照片里的生气和活力。

  孩子的陪伴曾给这个家庭带来无限的欢乐,而今一切被打碎,“孩子走了之后,感觉活着没什么意思了”。

     大龄独生子女“免费”参保暖人心

  中年丧子,熊益民家的遭遇引起了当地政府的关注。

  8月14日,潭山镇党委副书记姚瑶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说,经过多方调解,出于人道主义关怀,3名游泳同伴的家庭同意掏出总共10万元,对熊益民家庭进行救助。同时,当地政府还及时为熊益民夫妇俩办理了学生意外伤害险的相关赔付手续,1万元理赔金有一半已经到位。

  就在调解过程中,潭山村妇女主任杨宇秀猛然记起,作为独生子女家庭,军军生前还享受了一份由政府出资的保险,孩子意外身亡,也许还能享受6万元的赔付。

  “这笔钱虽说不多,但如果得到赔付的话,能为这个困难家庭今后的生活提供一定的帮助。”杨宇秀称。

  杨宇秀所称的“由政府出资的保险”,即“大龄独生子女团体保险”。

  据宜春市人口计生委宣教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大龄独生子女团体保险”是宜春市整合资源所做的惠民工程,今年6月份刚刚启动,共为全市8.4万名14~30周岁大龄独生子女(丰城市除外)投保。

  按照宜春市出台的《关于全市统一开办大龄独生子女团体保险工作的通知》(宜市人口发[2014]16号),保险统一由保险公司承包,采取团体基金托管型保险方式,承包期为两年。

  保险每份每年30元,其中市级财政对大龄独生子女保险按每份每年补助5元,下拨到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县、乡每份每年负担25元。

  根据试行方案,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对每一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身故按相应保险金额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赔付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保险受益人为独生子女父母。

  “这是一项行政部门自上而下的行政行为,符合条件人员只要在保险合同上签字即可,一旦发生赔付行为,计生部门和保险公司会自动赔付。”上述宜春市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称。

  换句话说,作为宜春市大龄独生子女家庭之一,军军生前已经“免费”参保。值得一提的是,保单于7月1日生效,而军军恰好就在6月28日刚满14周岁。

  赔付过程相当快捷,“全程上门服务”。熊益民介绍,接到当地计生部门的情况反映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一星期后来到熊益民家中核查、走访,并将赔付金6万元交到夫妇二人手中,整个过程不到两个星期。

   有望成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

  “除了宜春市,江西其他一些地方如新余、抚州也有部分地区在尝试这一做法。”8月25日,省计生协会秘书长屈艳受访时称,虽然目前江西省并未统一要求各地开办大龄独生子女团体险,但对大龄独生子女家庭给予更多关怀,实际上也是省计生协会近年来一直所鼓励的。

  据了解,在争取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意外保险的路上,江西一直先行先试,如推出过“爱心保险”,反应良好。

  宜丰县人口计生协会办主任李爱华介绍说,早在2005年,宜丰县就响应省里安排,出资为当地独生子女家庭以及二女家庭办理了 “计划生育家庭0~6岁爱心保险”。此后,保险覆盖范围又扩大至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家庭。

  在该保险有效期内,孩子因病住院治疗可享受医疗保险金,孩子或者父母身故均可得到相应的保险赔付。

  但随着投保家庭孩子年龄的不断成长,以及近年来二胎政策的出台,全省“爱心保险”受益群体的数量在不断减少,这一政策性保险受益面呈缩小趋势。

  为此,近年来,省计生协会开始呼吁给大龄独生子女家庭更多关注。

  据了解,正是响应这一号召,宜春市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办大龄独生子女团体险,而往年一直投保的“爱心保险”则不再办理。

  “在最初,我们鼓励开办独生子女意外险,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手段,通过提供一种保障的形式去鼓励百姓响应国家计生政策。”8月25日,省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孙何更受访时说,“之后看到群众的反馈越来越好,我们开始意识到,该将管理转为提供服务,将它作为社会保障的一种公共服务产品提供给独生子女家庭”。

   失独后再孕育问题重重

  “相比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家庭,14~30周岁独生子女家庭一旦发生不幸,他们面临的问题可能更加严峻,更需要政府帮助。”孙何更称。

  对这一点,熊益民夫妇深有体会。陪伴了14年的孩子突然间没有了,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打击。情感上的伤口未愈,他们又不得不面临一个抉择,“趁着年轻,再要一个小孩,要不然,老无所依”。

  可重新生育、抚养一个小孩,对于熊益民夫妇来说,似乎也不容易。

  熊益民担心,自己年龄已大,再加上身体不好,妻子能不能成功受孕尚是一个未知数。如果不能,需要求助医疗技术,无疑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即便怀上孩子,妻子年龄也已35岁,也将面临高龄生育的风险。

  “如果生下了,以后抚养也是难题”,8月13日,熊益民透露,2008年自己不幸患上肌肉萎缩症,无法再干任何体力活。为此,目前家中主要依靠妻子何清红在外打点零工,一个月也才1000余元收入。

  熊益民表示,将来孩子尚幼,他们却无法抗拒老去,单凭他们的能力,想要给孩子提供一个较好的经济条件,恐怕也是有心无力。

  因此,对于保险公司赔付的6万元钱,熊益民夫妇心存感激。

  熊益民透露,保险金再加上另外的10万元救助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对他家的帮助还是很明显的,“孩子1万多元的丧葬费目前解决了”。

  擦干眼泪,熊益民夫妇俩表示将积极备孕。当地计生部门也表示,将为这对夫妇提供再生育支持。

   建议设计 20年以上意外险产品

  “宜春市开办的大龄独生子女团体险是一次有益的尝试。”8月25日,孙何更对宜春市的做法表示了肯定。

  从事计生工作多年,甚至多次参与省内相关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制定,孙何更思考着如何解决大龄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差的问题。

  孙何更表示,相对于一年一承保的意外险产品,大龄独生子女更需要一份长期的保险产品。他期望保险公司设计出20年以上的意外险产品,这就能保证无论今后政策如何变化,这些家庭都能有所保障。但目前为止,商业保险公司意外险中鲜见这类产品。

  此外,孙何更提到,如果保险产品的保障水平再高一些,或许对这些家庭的帮助会更加到位,“因为再生育的问题并不简单,这还涉及今后父母的养老、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这些设想都需要政策保障以及财政支持,我们也在期待一个制度性的安排。”孙何更强调说。(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