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就餐滑倒摔碎天价玉镯 法院判酒楼赔偿2.8万

17.02.2014  14:21

啊!我的手镯生日快乐砰!餐厅蒋才春画

  为庆祝生日,程思思约来亲朋好友在某酒楼聚餐,吃饭期间,程思思上完厕所回来时突然摔倒在地,不料手上佩戴的10多万的玉镯也被摔碎。程思思认为酒楼没有尽到提醒以及安全保障义务,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承担相应赔偿。

  顾客手镯摔碎索赔20万

  2012年2月24日晚,程思思为了庆祝生日,邀请亲朋好友到位于海甸岛湘西部落加盟酒楼参加生日聚会。就餐期间,程思思和亲友们都喝了酒。当晚9点多,酒店服务员见只剩程思思一桌客人,就开始拖地打扫卫生。没过多久,当程思思上完洗手间回到饭桌时突然摔倒了,佩戴在她手上的玉镯也被摔碎。事发后,程思思找到该酒楼赔偿,因在赔偿数额上未能达成一致,程思思便向美兰法院提起诉讼。

  程思思说,当时该酒楼还有客人,工作人员就开始拖地清理,不料还没走几步,就因地面过滑而摔倒了,佩戴的玉镯被摔成好几块。程思思认为,该酒楼没有尽到提醒、注意的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该酒楼负责人王明辉赔偿其手镯毁损遭受的损失15万元,精神损害5万元,湖南湘西部落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酒楼称是顾客醉酒所致

  而王明辉则认为,程思思的手镯破损是由她自己醉酒造成的。当时,程思思已深度醉酒,在其亲友搀扶下,仍然摔倒。而且当时只有程思思一人摔倒,亲友并没有人摔倒,所以其所在区域并没有油滑。另外,王明辉还表示,程思思要求赔偿15万元手镯损失以及5万元精神损失都是没有依据的。

  此外,对于程思思要求湖南湘西部落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公司认为他们与王明辉之间不存在合伙、联营等能够产生连带责任的法律关系,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判顾客获赔2.8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思思到王明辉所开设餐厅消费,双方形成餐饮服务合同关系,王明辉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该餐厅服务员在顾客尚未离开之前就开始打扫卫生并把地板拖湿,致使程思思摔倒,玉镯碎裂,王明辉对此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20%的责任。另一方面,地板湿滑,并不必然致人摔倒,程思思自身也未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而且还在用餐过程中饮酒,导致自控力下降,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根据相关检测中心《鉴定报告》,法院确定了程思思的手镯市场零售价为14万元到16.5万元之间。2013年10月10日,美兰法院判决王明辉承担20%的损失,即赔偿程思思28000元。(案件人物均为化名)

  以案说法

  商家是否担责

  要看有无过错

  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陈剑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同时,该法第十一条还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本案中消费者还未离开餐厅,餐厅工作人员就开始拖地,由于地面湿滑,致使顾客程思思摔倒,玉镯碎裂,经营者王明辉对此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而程思思本身也未尽到注意安全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最终责任的分担,需要根据双方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本报记者 谈星余/文 蒋才春/图)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