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盗窃文物再次获刑
20.03.2014 20:51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中新网龙岩3月20日电 (陈立烽 林巍杰 赖美恋)现今,民间散落的文物非常多,一般分布在古民居、祠堂、寺庙等建筑中,在福建龙岩,就有几个刑满释放人员不思悔改,打起了这些文物的主意。
据福建省武平县法院20日透露,该院已于日前开庭审理了该起盗窃文物案,被告人廖某、王某、曾某因犯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2000元,三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2013年7月至10月,被告人廖某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王某、曾某在武平县永平乡、中山镇、县城等地盗窃石狮子、石鼓、石凳子等物品,共盗得上述物品12件。
经鉴定,上述被盗物品有6件属于三级文物,6件属于一般文物,价值共折计人民币6413元。经审理,三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供认不讳,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表示,民间散落的文物,如该案被盗的石狮、石鼓等,由于通常放置在无人看守的建筑内,极易被盗走。因此,从加强对民间文化保护的角度来看,亟待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的保护措施。(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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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4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