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通报五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08.12.2019  22:02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宜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万载县株潭镇株潭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龙神佑违规收取困难群众赞助费的问题。经查,2017年株潭镇株潭社区在为群众办理低保过程中,违规收受龙某兰等五户低保户赞助费共计4600元,用于社区集体开支,株潭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龙神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龙神佑还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理。2019年9月,龙神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高县敖山镇廖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廖金根违规截留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敖山镇廖家村委会以租赁费的名义,违规截留该村廖某平等5名村民的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000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廖金根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廖金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城市蕉坑乡瑶里村村委会主任万里华骗取国家助学金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万里华利用担任蕉坑乡瑶里村委会主任职务之便,为其子万某赟出具虚假家庭困难证明,违规申请并获取国家助学金3000元。2019年9月,万里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袁州区辽市镇西坑村党支部书记徐增辉违规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和套取冬令春荒救助金问题。2015年,西坑村将上级拨付的河堤渠道维修项目结余资金23220元,采取不入账的方式用于村集体开支;2016年,西坑村以虚报受灾户方式套取冬令春荒救助金1600元,用于村其它支出。村党支部书记徐增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徐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奉新县宋埠镇榨下村党支部书记熊瑞友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5月,榨下村以垱家组修建垱家桥名义,违规申请并获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0000元,用于村账外日常开支,村党支部书记熊瑞友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熊瑞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向困难群众“伸黑手”;有的虚报套取、违规使用国家项目资金;有的违规截留群众补助资金,雁过拔毛。这些问题的发生,表明少数党员干部违背党的初心使命,漠视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违纪违法,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蚕食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检验,切实履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做到“两个维护”抓整治,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上下联动、集中发力,切实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要精准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全力提升工作质效。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以强监督推进强监管,不断督促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各类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能够立查立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纸上整治、虚假整治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以专项整治的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