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三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

18.12.2014  09:58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常态下,实现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的“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牢牢抓住激发市场活力这个核心,不断把我省的市场化改革引向深入,进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年多来,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稳步开局。但应该看到的是,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活力不强仍是制约我省发展的最大障碍,必须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活力,释放潜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关系。当前,我省市场活力不强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是在一些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往往变成“闲不住的手”,管得过宽、干预过多,在一些方面束缚甚至取代了“无形之手”的作用;其二是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仍然存在有形或无形的市场壁垒,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伸展与活力。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解决“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从我省简政放权的成效来看,今年我省分三批取消下放了234项和48个子项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精简率达到38%,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一些“”、“”不到位的情况,必须继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把该放的放掉、该管的管住、该扶的扶好。一方面,各地应该对照中央的要求和自己的承诺,对下放的权力进行系统梳理,认真总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把该放的权力彻底放到位;另一方面,要把中央和省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接住、用好、用到位;上级部门要加强帮助指导,跟进事中、事后监管,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此外,还要抓紧制定完整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全省网上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和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要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基础,其关键在于打破各种“玻璃门”“弹簧门”等市场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地要公平对待市场主体,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企业的差别待遇,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政策上一视同仁、一体对待,让各类市场主体在统一的市场规则中公平竞争;要坚决打破部门保护、地方保护等各种利益掣肘,打破因体制机制造成的市场分割,搭建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平台,让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让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要通过深入推进金融业开放、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使各种要素资源在合理充分流动中提高配置效率,迸发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