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因诽谤、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3年

17.04.2014  13:56

被告人到庭(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被告人到庭(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人民网北京4月17日电 (李楠楠)今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秦火火”(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被告“秦火火”因诽谤、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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