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开展2015年第2季度全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04.08.2015  17:59

      日前,省环保厅组织开展2015年第2季度全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此次审核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要求开展,现场审核对象包括中电投新昌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等3家电厂。集中审核对象包括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发电厂等8家电厂。
  根据现场核查、比对监测和在线联网测评结果,我省现有11家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中,29台机组的2季度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厅总量处、厅监测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信息中心、当地设区市环保局和电厂均派人参加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