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龙国英建议火车出现晚点 旅客也应获得补偿

15.03.2016  10:38

  本报北京讯 江南都市报特派记者金路遥报道:航班延误航空公司会安排食宿、对旅客进行补偿,但火车晚点旅客只能干着急,全国人大代表、南昌市政协副主席龙国英认为应改变这种局面。3月14日,她告诉本报特派记者,她已就此向大会提交建议,“制定铁路客运服务质量不正常补偿规范,明确规定延迟运送情况下旅客享有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根据报道,今年春运高铁承担了近70%的客运量。”龙国英称,列车晚点时有发生,乘客就此状告铁路部门要求赔偿也有耳闻。国内尚没有列车晚点赔偿的明确规定,社会舆论一再对“晚点不赔”提出批评,认为乘客与铁路部门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乘客花钱购买火车票,相当于与铁路部门订立了运输合同,铁路部门因自身原因违约,没有将乘客按时送达目的地,就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龙国英说,英国、西班牙、瑞典等国就规定对乘坐因铁路公司等原因造成晚点的火车旅客进行经济赔偿。她建议,参考我国民航有关规定,结合国外相关规定,制定我国《列车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补偿规范》,明确规定延迟运送情况下旅客享有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并从保护铁路营业者的经营出发,合理确定最高的赔偿额度,使得作为消费者的旅客权利主张于法有据。在补偿中分为非承运人原因和承运人原因,并明确操作性强的补偿标准。龙国英说,制定规范还可督促铁路部门完善列车晚点应急预案的作用:当列车晚点造成旅客滞留时,要随时通报进展情况,安抚旅客情绪,及时安排旅客的改签和退票,尽可能将旅客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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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