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颂寒:火锅店员开水浇女客 网络批判站错队

27.08.2015  21:14

  火锅店服务员和女顾客因火锅加水发生纠纷,结果服务员将一盆滚烫开水当头浇向女顾客,导致女顾客严重烫伤。昨天,当事服务员朱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鹿城警方刑拘。(2015/8/26浙江在线)

  一名女客因为在火锅店与服务员发生争执,最后被服务员用开水浇头导致严重伤害的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受到关注。而随着事件调查的深入,其发生过程也越发清晰,但明明是属于服务员做了一件违法的人身伤害事件,却在网上引来一场大批判。而批评对象却并非伤人者,而是被开水浇伤的女顾客,甚至各种臆想和猜测以及辱骂不断,倒让人感觉十分奇怪。

  类似“这女的不尊重别人的下场”,“自作孽不可活”等语句像脏水一般源源不断的泼向受害者,让人感觉到一丝害怕。明明作为被害者,只因为投诉了一个服务态度不好的服务员,不仅仅受到如此大的人身伤害,还要承受如此多的网络暴力吗?

  其实,归根结底是因为某些人在网络上选择了站队,而非理智的分析整个事件的过程。很明显,很多辱骂者有极强的代入感,在完全不知道事情发生过程的情况下,就简单的认为一定是顾客有错误在前,并且认为一定是女顾客自认为有钱就是主,才无缘无故的找服务员的毛病。

  仔细看看整件事情的起因,一个简单的加开水变成了一场恶意的人身伤害事故,归根结底还是服务员的服务态度和心理素质不行,怎么能够怪罪到顾客身上呢?只是提了一点点要求就推三阻四,甚至连一点投诉都承受不了,又怎么可能做好服务行业。就算这名女顾客不投诉,也会有其他顾客来投诉,类似的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在这名顾客身上,迟早也会发生在别人身上,这是服务员自身素质与心理决定的,怪不了任何人。

  而一些辱骂女顾客的人,无非是典型的心理偏激,认为对于别人的服务就不该提任何要求,认为别人提出的要求就是占着自己有钱。试问,一名顾客倘若在消费的时候,不能提出自己的要求,又或者不能对于不满意的服务态度提出投诉,那么这样的服务岂不是商家的霸王条款。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家之间互相比拼的除了产品以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服务态度。倘若连一个顾客自身权力都不能满足的话,又怎么能够做好一个商家应有的服务呢?而不能满足顾客的基本要求,又不允许被投诉的商家,估计也只可能存在于很久以前的那个计划经济时代吧。

  被伤害的顾客在网上被人无情的辱骂和嘲讽,这本身就是网络里的一个通病,对于受伤者不抱有同情心,反而选择与坏人站队。难道这样的态度,符合中国应有的社会道德价值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