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5年发生地质灾害2480起直接经济损失8598余万元

14.01.2016  12:26

  2015年我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480起,直接经济损失 8598.28万元,因灾死亡12人,受伤6人。

  据省气象局资料显示,2015年,江西省平均降雨量2100.5毫米,分别比2014年1649.4毫米和历史多年平均1594.4毫米降雨量分别增加了27.3%和31.7%;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气象局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20次,其中橙色预警3次,黄色预警16次,蓝色预警1次。全省共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2480起,其中滑坡1776起、崩塌656起、泥石流24起、地面塌陷24起,共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598.28万元。与2014年相比,死亡人数降低了20.0%。各地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69起,紧急转移群众1282人,避免人员伤亡1218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87.8万元。从地质灾害规模上看,除3起中型规模外,其余均为小型。

  地质灾害特点表现为: 一是时间上,多发于5月份,“5.19”、“5.28”的强降雨期间,我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289,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二是空间上,主要集中于赣州地区,赣州市全年发生地质灾害2199,造成7人死亡;三是突发、群发的小型土质滑坡、崩塌较多; 四是地质条件上看主要发生在岩石风化强烈的花岗岩、变质岩丘陵山区。此外,集中性强降雨、山区群众傍山切坡建房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

  2016年省国土厅将早谋划,早安排,做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思想准备,进一步加强预警预报,强化与气象部门沟通,确保不因地质灾害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