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烟花燃放规定:春节期间只允许燃放4天

14.01.2014  13:13

  今年春节杭州市区的烟花销售、燃放时间,正式确定:杭州市区(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烟花的销售时间为1月28日至2月6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燃放时间为1月30日、31日,2月4日、14日(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十五)。

  售放时间大幅缩短,开门炮也不能放

  去年的烟花销售时间从农历十二月二十五到正月十五,长达20天,今年只有10天;去年燃放时间从农历十二月二十七至正月十五,长达18天,今年更是只有短短4天。

  往年在元宵节前都可以买烟花,今年,过了初七就买不到了,初八的“开门炮”也放不来了。

  杭州还规定,市区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直径大于30毫米)——去年杭州市区还能燃放B级烟花,而且,当时的B级烟花最大内径可达68毫米。

  此外,对于必须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禁止个人燃放的礼花弹(小礼花)、摩擦类(烟雾类)产品、拉炮、摔炮、砸炮以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杭州的态度都一样:严禁销售。

  大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时,加大查处违规燃放

  《工作方案》上说,杭州市区销售的烟花爆竹将统一由杭州土特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喜洋洋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京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这三家批发企业供货。

  零售点由各区自行确定,但总量要比去年减少10%以上。同时,严格控制在居民密集区域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没卖完的烟花爆竹,要在2月19日前回收集中保存。

  根据杭州新出台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当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达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含)以上的,有关部门还要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

  此外,杭州今年还明确: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大型专业市场等严禁组织燃放烟花爆竹。(本报记者 刘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