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第三轮第25次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决定

03.06.2015  12:38

2015年6月1日,省安监局龙卿吉局长主持召开了第三轮第25次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省局党组成员张贤义,烟花爆竹处康斌、殷建华、易鑫、唐学军、栾嘉伟、李耀旭,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王博伟,省安科中心舒惠军,省局办证大厅周丽萍。会议就有关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做出了决定。 

现将有关会议许可决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首次申请许可4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首次申请的(宜春市月都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万载县赣中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上栗县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上栗县曾家引线厂)等4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发证。     

(二)通过首次申请、作为集团企业主体分厂许可6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首次申请并作为集团企业主体分厂的(上栗县亿泰引火线制造有限公司亿泰引线分厂、上栗县界牌山引线制造有限公司界牌山引线分厂、上栗县鑫湘引线制造有限公司发达引线分厂、上栗县鸿涛引线制造有限公司鸿涛引线分厂、上栗县枣木引线制造有限公司枣木引线分厂、上栗县强锋引线制造有限公司强锋引线分厂)等6家企业,通过其单个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集团企业办证程序予以许可发证。 

(三)通过首次申请、作为集团企业分厂许可3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首次申请并作为集团企业分厂的(上栗县开心引线制造有限公司清河引线分厂、上栗县界翔力引线制造有限公司界吉庆引线分厂、上栗县翔力引线制造有限公司鑫发引线分厂)等3家企业,通过其单个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集团企业办证程序予以许可发证。 

(四)通过延期变更申请、作为集团企业主体分厂许可4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延期、变更申请并作为集团主体企业分厂的(万载县金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万载县海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万载县潜阳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江西省银河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其单个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集团企业办证程序予以许可发证。

(五)通过延期申请许可8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延期申请的(万载县黄茅中罗花炮厂、万载县株潭文武花炮厂、万载县黄茅旭华出口花炮厂、万载县万景祥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上栗县远泰花炮厂、上栗县美丹出口花炮厂、上栗县国盛出口花炮厂、上栗县金田显聪出口花炮厂)等8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延期许可发证。       

(六)通过延期、变更申请许可13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延期和变更申请的(宜春市袁州区佳佳烟花爆竹制作有限公司、万载县万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万载县金茂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万载县万广源礼花制造有限公司、万载县晟鸿烟花出口制造有限公司、上栗县龙池花炮厂、上栗县桐木周田出口花炮厂、上栗县新久花炮厂、萍乡市百利出口花炮厂、上栗县金渝出口花炮厂、上栗县诚财引线厂、上栗县福源引线厂、萍乡市硕森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13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延期、变更许可发证。   

(七)通过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名称1家 

对符合申请条件,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萍乡市金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一分厂)通过其变更许可。 

(八)不予以通过许可3家         

对不符合资料要求,提出申请的(万载县春盛花炮厂、万载县株潭金鸿花炮厂、广丰县双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3家企业,不予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予许可。     

   

附件:1.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告知书

    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告知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