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江西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 非法销售和燃放将被严惩

05.02.2015  09:31

2月4日,省环保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向各设区市和各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提出今年春节期间,我省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

春节临近,我省即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环境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加剧提升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特别是对PM2.5浓度的提升有明显影响。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将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各地须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及区域

根据省环保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公安厅五个部门发出的函,经省政府同意,2015年春节期间,我省将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

根据五个部门发出的函,我省提出,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划定禁限放区域,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予以公布。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提倡公众购买、燃放安全型烟花爆竹。

同时,加强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禁限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厉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限制性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并加强执法检查和巡视,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本报倡议市民选择低碳方式文明过节

空气质量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为了能文明节俭地过绿色春节。本报倡议,市民切实从减轻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的角度考虑,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喜庆音乐、电子爆竹及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文明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规范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同时,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内、不在早晚等休息时段内、不在建筑物内、楼房阳台以及草坪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记者陈艳伟)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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