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九江市创业者热情高涨 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同比增长32%

03.10.2015  09:36
原标题:上半年九江市创业者热情高涨 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同比增长32%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新规10月起实施 三类情况可不需重新审批

  创业在几年前还是个新鲜词,如今在九江市遍地都是创业者。九江晨报记者日前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新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达到2万余户,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2%。不仅如此,记者还从市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自10月1日起,新修改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定》将开始实施,创业者遇到三类情形可以不需重新办理审批,这也将让创业者们在创业时更加便利。

   上半年九江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21219户

  随着近年简政放权工作的开展,我市创业者的热情进一步高涨,从1月到6月底,我市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21219户,同比增长32%。其中企业新登记5257户,占新登记总数的24.7%,同比增长22%(内资企业新登记204户,占新登记总数的0.9%,同比增长7.4%;私营企业新登记5008户,占新登记总数23.6%,同比增长23.3%;外资企业新登记45户,占新登记总数0.2%,同比减少31.8%);个体工商户新登记15538户,占新登记总数73.2%,同比增长36.9%;农民合作社新登记424户,占新登记总数2.1%,同比增长3.7%。

   三类情形不需重新办理审批

  修改后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明确了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过程中,以下3类情形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因分立或者合并而存续的企业申请从事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变更登记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企业改变类型的,改变类型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企业变更出资人的,原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变更出资人后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类情况禁止登记

  《规定》同时指出,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3类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禁止企业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