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监局认真组织开展易地交叉监察  

30.08.2016  13:31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9月份省局将组织有关处室和三个监察分局开展以煤矿瓦斯防治为重点的异地交叉监察,防范和控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此次监察由省局统一组织,分局具体实施。异地交叉监察分为三个检查组:赣西南监察分局组,负责监察赣中监察分局辖区8处煤矿;赣中监察分局组,负责监察赣东北监察分局辖区8处煤矿;赣东北监察分局组,负责监察赣西南监察分局辖区8处煤矿。检查组组长由分局局长担任,所在地辖区监察分局派出配合。省局领导将分别对各检查组进行指导。

  监察重点内容涉及七大方面:(1)煤矿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矿领导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情况,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99号、国发〔2016〕7号和赣府厅字[2016]81号文件精神情况。(2)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安全办公会召开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问责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情况等)。(3)煤矿企业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省属国有煤矿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两个纪要”、“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若干规定”、“加强井下防火工作若干规定”情况、专家“会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4)煤矿企业落实江西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情况。(5)煤矿企业事故警示教育开展情况。(6)落实和执行监察指令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出隐患整改情况。(7)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此次异地交叉监察要求各监察分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与检查对口的辖区监察分局加强沟通协商,制定周密的监察预案。确保监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9月份在浙江杭州召开的G20峰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黄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