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召开“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会

07.12.2015  11:17

  根据《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要求,我局党组于2015年11月25日在15楼会议室召开了“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会。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苏启同志主持了研讨会。

  在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刘云山同志2015年9月21日在部分地方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然后,党组成员在会上进行了研讨发言。

  会议认为,“严以用权”,首先要知道权力的来源。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法律上界定了权力的来源。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的利益,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法外的特权。

  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们共产党员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定要坚持用权为民,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公用权,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手中的权力多为人民谋事谋福利,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行使权力要树立法治意识,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依法用权。要增强法治思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决策用法的习惯。运用法治方式,研究和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反之,则可能让自己身败名裂,祸害国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要牢固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观念,坚持铁面执纪,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用权不能任性,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保证用权受监督,监督要有效;四是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能逾越法律底线、触碰法律红线,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五是要廉洁用权,筑牢反腐防线。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爱、自强,自励。

  大家一致认为要认真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在其位,谋其政,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提振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为认真开好本次会议,局党组成员均撰写了发言提纲。局党组成员和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人事培训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兰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