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对全县非煤矿山环保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04.08.2015  17:59
  7月29日,由上高县政府办及县环保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9个乡镇36家非煤矿山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以非煤矿山企业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安装除尘设施情况;生产厂区安排专人定期洒水降尘情况;环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情况;进出厂区运输车辆遮盖篷布、车辆冲洗情况等为主。
  经现场督查,全县36家非煤矿山企业部分企业求安装了除尘设施,并购买了洒水车对厂区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出入厂区的运输车辆大部分按照要求遮盖了篷布,大大降低了粉尘排放,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大多数企业目前安装的除尘设施还不够完善,大多只在破碎和振动筛处安装水管,降尘效果不如喷淋装置;二是大多数企业传送到末端基本未安装降尘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督查组对各矿山企业都下达了限期督办通知单,要求企业在2015年9月底前整改到位并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否则将依法实施停产整改,停供火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