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过度照顾残疾前夫 现任丈夫起诉离婚获准
11.02.2015 12:41
本文来源: 江西电视台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汪次安 林倚萍) 广东省翁源县一对再婚夫妻,因妻子过度照顾残疾前夫,忽略了现任丈夫及家人的感受,引起丈夫不满,其夫一年之内二度提起离婚诉讼。近日,翁源县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拿现任丈夫的钱照顾前夫
据翁源县法院介绍,均有离异婚史的何女士与郑先生在外打工时相识相恋,并于2007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何女士与郑先生及其前妻所生的子女一起生活,日子虽过得平淡却也充实。然而好景不长,郑先生发现妻子经常离家数日不回,更为奇怪的是,妻子经常找各种理由向郑先生要钱,有时不给,其妻就拿菜刀相逼。
郑先生后经暗查发现,其妻子上一段婚姻育有四个子女,离婚时均留给了身患残疾、半身不遂的前夫。为了照顾前夫及子女,何女士不仅经常送钱送物,甚至更多的时间留在前夫家与他们一起生活。
丈夫两度诉离终获准
得知真相后,郑先生试着与妻子沟通,希望她能顾及自己的感受,结果遭到何女士的激烈反击与吵闹和辱骂。同时,何女士与郑先生所生子女相处也矛盾重重。于是,郑先生于半年前向法院提起了离婚之诉,但在法院主持调解下,郑先生给了妻子一次改过的机会。
然而,半年过去了,何女士依然没有改过的迹象。郑先生于日前再度诉离,主动提出给何女士2万元经济补偿。
翁源县法院认为,何女士照顾残疾前夫及与前夫所生子女并无不当,且于道德上应属赞誉之行为。但其在婚前并未与郑先生达成共识,特别是长时间居住在前夫家的行为更是超出了限度。尤其是在前次离婚之诉中,经法院调解不离后,何女士全无改过迹象,造成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据此,该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郑先生一次性给予何女士2万元经济补偿。
本文来源: 江西电视台
11.02.201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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