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航段下调至60元

05.04.2014  11:30

南方日报讯 (记者/钟啸 通讯员/詹姣妍)笔者昨日从白云机场商旅获悉,国内旅客燃油附加费从4月5日起调整新征收标准。购票日期自4月5日零时起,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的征收标准由原来的70元下调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的征收标准保持不变,仍为12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

在4月5日零时(不含)之前购买4月5日(含)之后(航班日期)机票,如在4月5日(含)后进行变更,燃油附加费差额不退。

又讯 笔者从白云机场商旅了解到,今日是清明节放假第一天,出行人数较多,而广州飞揭阳、湛江等地的机票已售罄。

不过,清明期间也有部分航线出行机票价格比较优惠。如5—6日,广州飞往宁波低至1.7折(200元),飞大连低至2折(410元),飞昆明低至2.5折(320元)。钟啸 戴燕丽

作者:钟啸 詹姣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