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公车改革成果须在深化中巩固

17.09.2015  10:18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16日介绍,目前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共封存车辆3868辆,并向社会公开拍卖,2000多名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各省区市已基本完成车改总体方案制定。(9月16日新华网)

  自去年7月16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始,公车改革全面启动。和近年来任何一次不同,这一次公车改革治理的措辞之坚决、措施之明确,且规定了时间表,可谓是前所未有。无疑,这是值得公众高兴的。如今看来,仅仅1年,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就初见成效,兑现了改革之初的诺言,成果值得欣慰。上行下效,接下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各省区市的公车改革能较好展开。

  高兴之余,当重视,公车改革的成果如何巩固?对于政府机关部门来说,规避公车管理新规定的方法很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即便严格执行规定,未来一般公务用车租用相关租车企业的车,如果预算和监管不力,很有可能出现高价租车,背地回扣和关联腐败。毕竟,地方和部门的各级领导,都是现行公车体制的受益者,改革的阻力可想而知。也正是因此,公车改革的成果需要巩固,否则很容易反弹。

  如何巩固公车改革的成果,有必要总结并反思过往车改的的得失。

  回顾过往一些地方的车改,无一例外,其实都保留了较多的公车。至于一些地方试点的用车补贴,因为公众制约能力有限,有时候也被质疑是给公务员变相发福利。相较而言,此次即将启动公车改革,除了副部级以上官员的用车以外,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这样的以一刀切政策,力度和决心表露无遗。

  但不能忘记的是,此次规定措辞虽然严厉,也并非对过往规则的根本性变革。实际上,按照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引发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当时,此规定也曾拉开公车改革的序幕,遗憾的是,规定执行情况非但不理想,甚至发展到后来乡镇街道一级干部,甚至股长级别都超配公车。何以至此?公车购买和使用的预算管理失控,导致公车越来越多,使用规则越来越流于形式。

  好的规定,需要细则来兑现。要巩固公车改革的成果,不是简单封存和拍卖超标、超配车辆,而是未来所有在编公车车型、车号、养车成本都要最大程度公开,让公众随时可以查询;同时,必须严控公车购买和使用的经费预算。为避免公车改革规定成为一阵风,要让公车有关的开支做到预算编制全程公开。对于一定级别公职人员的车补,不能变为额外的福利,也要在预算上精打细算。相关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过程要足够公开。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充分调动公众和媒体的作用,让违反公车改革规定的行为,时刻处在阳光之下……

  公车管理的办法和经验各地及国内外很多,凡是有利于公车改革的,都可以借鉴和学习。只有通过这些办法不断的深化改革,完善细则,才能巩固公车改革的成果,才能兑现中央的车改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