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婚后四年未看儿子 8岁男孩将其告上法庭

27.02.2014  11:22

晨报讯: 4年前,父母交恶继而离婚;4年后,面对再也不见的父亲,8岁的孩子起诉请求增加抚养费,并希望父亲履行探视权。近日,肥西县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支持了孩子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爸爸离婚后四年未看儿子

2010年初,孙某和周某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当时年仅4岁的儿子乐乐(化名)由女方周某抚养,孙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由于父母分手后关系恶劣,孙某仅按时将抚养费打到约定账户,却再也没有来看望乐乐。

母亲代儿将爸爸告上法庭

随着年岁的增长,乐乐从追问爸爸去哪了到沉默地看着别人一家三口然后扭头跑开。察觉儿子的变化,周某主动给前夫打了电话,要求前夫提高每个月的抚养费,并希望他定期来看儿子。然而,双方没说几句就发生争吵。近日,周某以幼子代理人的身份,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并履行调解书中约定的每月一次探视权利。

庭审现场爸爸仍缺席

庭审之日,爸爸孙某经传票依法传唤后未出庭参加诉讼,法官遂缺席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父亲的“缺席”,乐乐情绪低落,低着头持续到庭审结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某和周某离婚后仍有抚养乐乐的法定义务,因之前约定抚养费不足以担负乐乐的学习生活必要费用,故依法支持原告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请。因探视权属于法定权利,但不存在必须行使的法定义务,故依法予以驳回。(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