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京A”牌收受巨款 京交管局原局长判无期

07.11.2015  09:59
原标题:办理“京A”牌收受巨款 京交管局原局长判无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6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宋建国无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