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指导特种设备协会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

09.12.2014  12:54
  11月25日至27日,省质监局指导特种设备协会在宜春市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会,宣贯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护保养和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及《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法规、标准,对《江西省生产、充装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特种设备质量检验(查)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的筹备情况进行了介绍。省质监局原巡视员陈国柱出席了开班仪式,省质监局特设处主要负责同志及宜春市质监局、省特检院分管领导参加了开班仪式。各设区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处)、检验机构分管同志及电梯、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了宣贯会。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重大意义,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尤其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对各生产使用单位的要求以及工作原则、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将法律条文转化成工作措施;三是要结合实际将《特种设备安全法》落到实处,将宣贯培训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到学以致用。同时,强调了贯彻落实江西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电梯维护保养和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工作要求,对电梯维保单位等级评价及星级服务评定作了工作安排,由省特种设备协会电梯专业委员会从行业自律的角度明确细则并具体实施,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安全监察机构可依据公布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级监督监察,使用单位也可依据公布结果选择电梯维保单位,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规、标准的贯彻落实及电梯、起重机械生产使用环节安全管理的强化具有重要意义,并将大力促进全省电梯维保行业的“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