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特种车纳入“黑名单”严查 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2.11.2013  11:24

  本报讯 曾鸣、记者邓旭敏报道: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按照规定在南昌可不受限号、限行等约束。为了图方便,有的民用车辆通过私配警灯或警用标志,将民用车辆伪装成警用或工程车辆。此外,还有部分属于办理特种车辆登记的车型,车主(使用单位)不去交管部门规范办理手续,仅凭单位工作证和介绍函上路,这也属于违规。

  11月11日,记者了解到,省、市交警部门针对私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等,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南昌交警部门建立“黑名单”全面排查由路面监控抓拍的可疑特种车辆。届时,如车管所核查车号发现车辆登记信息并非特种车辆使用性质,该车除列入重点排查对象实施全城缉查,被查扣后除强制拆除安装的器械外,驾驶员还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对符合办理特种车辆登记而不登记上路的,一经查扣的,也将追罚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

  此外,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以外,不得在禁用警报器的区域(路段)等情况下使用警报器。交警部门表示,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等情况的,一律对驾驶员处罚150元。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胡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