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省特级教师候选人省级综合评审工作在南昌举行
7月1日至5日,第七次全省特级教师候选人省级综合评审在南昌举行,评审工作有序平稳顺利。省教育厅在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区)遴选的基础上,对全省253名候选人按照学科类别、学段、分组、分批次进行了综合评审。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汤赛南出席评审工作会并讲话。
在评审会上,汤赛南总督学强调,特级教师是中小学教师的至高荣誉,社会关注度高。特级教师评选活动对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力。他要求评委要坚持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把真正体现我省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最高水准的优秀教师遴选出来。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他要求评委们认真学习评审标准和办法,熟悉评审工作要求和流程,准确把握评分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守评审纪律,廉洁自律,不徇私情,认真履行评委职责。
为做好这届全省特级教师候选人省级综合评审组织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省教育厅专门成立第七次特级教师省级综合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期间对评委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在评委抽取、分组、命题、成绩封存以及候选人抽签、成绩录入和统计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指导。
本届评选工作是在总结前六次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兄弟省、市一些好的做法,对原有的特级教师评选标准、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作出了重大调整和修订。修订后的评选办法注重考查候选人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养,同时,分类制定了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以及校级领导、教研员、教研室主任等评审标准。尤其是在评选方式、评选程序和环节上有比较大的突破,增加了说课和现场答辩环节,让候选人根据各自不同学科特点,充分展示其专业技能和教学风采。
省教育厅将根据评选工作有关程序,适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