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专项整治"犬患"为期5个月 重点整治无证养犬

10.06.2014  12:23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重点整治无证养犬

南昌警方专项整治“犬患”为期5个月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养犬秩序,消除“犬患”,南昌警方决定于5月26日至10月26日,在全市养犬管理限制区域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城区违规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证养犬、个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问题。

    主要城区为限养范围

    据介绍,为有效地组织开展好此次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南昌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和平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养犬管理限养区范围内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此次整治区域为高新大道、高新南大道、昌南大道、沿江南大道、沿江中大道、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围合的区域;赣江北大道、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昌樟高速公路、昌九高速公路、双港东大街、双港南路围合的区域。这两大块区域也是《南昌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养区域范围。

    此次整治的重点包括:无证养犬的问题;限养区内个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问题;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问题;流浪犬、无主犬的清理收容问题;犬只伤人、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问题。

    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据介绍,此次整治主要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26日至6月16日),依托辖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管)的力量,要求违规养犬行为限期改正。第二阶段为依法整治阶段(6月17日至10月17日),依法从严查处涉犬案件。第三阶段为总结考评阶段(10月17日至10月26日),市公安局将对各相关分局专项整治行动和办证工作进行分析整理、统计评比,考评结果纳入市局治安部门绩效考核计分项目。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记者了解到,南昌警方要求各相关分局要切实履行公安机关在养犬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把握工作尺度,坚持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及时受理,妥善处理。

    南昌市公安局将由督察支队会同治安支队专项督导各相关分局、派出所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战果。(来源:新法制报 记者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