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成犯罪高发平台 不法分子混入“朋友圈”

19.04.2015  16:12

  不法分子混入朋友圈 朝阳检方提醒社交网络各种陷阱

  不法分子混入朋友圈实施犯罪的案子比比皆是。近日,朝阳区检察院对外发布,微信、陌陌、腾讯QQ等社交网络平台已成为犯罪的重灾区。仅2014年一年,该院就办理了百余件此类案件,涉及煽动民族仇恨、销售假药、强奸、盗窃、诈骗和贩卖毒品等六种犯罪类型。为此,检方做出相关提示,使用社交网络需警惕犯罪陷阱。

   上传暴恐照片

  据朝阳区检察院王瑞婷检察官介绍,近年来,我国时有发生与宗教极端犯罪活动有关的暴力恐怖案件,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艾某某煽动民族仇恨案中,其使用手机登录个人微信账号及QQ空间,发布涉恐境外“东突”组织国旗等图片并进行传播,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