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肘冒充牛腱子在农贸市场卖半年 主犯获刑两年半
为了多挣钱,杨某明知是冻猪肘子,仍当做冻牛腱子,在塔湾北行农贸大厅牛羊肉区向外批售。
昨日,记者了解到,摊主杨某和雇工刘某因销售伪劣产品一审分别获刑。
这是沈阳今年最大一起销售假牛肉案。
发现牛腱子是猪肉做
为多挣钱继续卖
48岁的杨某是沈阳塔湾北行农贸大厅牛羊肉区的一名摊主,辽宁西丰人。因为她卖的冻牛腱子价格低,市场里的不少同行一度都到她那里拿货。
按市场行情,冻牛腱子的上货价格是28元一斤,但杨某的冻牛腱子价格只有22元一斤,为啥这么便宜呢?
原来,2012年一天,四平的李某拿着冻牛腱子到塔湾北行农贸大厅里低价推销,杨某觉得不错,就留了一些。后来,杨某一直在李某处上货,同样低价销售。
2012年底2013年春节前,见杨某的冻牛腱子价格便宜,大厅里的不少摊主都到她那里去批货。
摊主们回忆,他们从杨某那里批来的冻牛腱子都是纸箱包装的,外表没有印刷的汉字和图案,更没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只有手写的“前腱”字样,里面是真空包装,打开箱子里面有合格证,上面有“合格”的字样。
摊主说,他们购进的其他正常价格的冻牛腱子外包装上,都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他们从杨某处批发的冻牛腱子,“表面有一层白膜,看不出来是不是牛腱子。”
然而,摊主们卖了一段时间之后,开始发现,杨某的冻牛腱子有问题。
“化了都是水,腱子上有毛,而且很短,一看就不是牛腱子,进货的饭店一看这种肉都不进货。”一名摊主说。
直到这时,杨某才知道自己卖的冻牛腱子是假的,打电话向给她供货的李某、肖某询问,被告知是猪肉之后,虽然知道继续按牛腱子卖是违法的,在大厅里的牛羊肉区也不允许卖猪肉,但“为了多挣点钱,还是继续当牛腱子卖。”
冷库内扣押“牛腱子”4180斤
经检验是猪肉
今年5月21日,有人向沈阳警方举报称,杨某经营的冷冻牛腱子肉,以每斤22元的价格向外出售,低于市场价格,而且不公开销售,非常可疑,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
警方接到举报后,立即对此案进行调查。今年6月,警方在杨某位于沈阳市皇姑区的冷库内,扣押尚未销售的假冒牛腱子肉4180斤,价值14万余元。
经检验,这些假冒牛腱子肉为猪源性成分,也就是猪肉。
今年6月9日,杨某和她雇佣的司机刘某因涉嫌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7月16日被批准逮捕。
杨某供述,她的牛腱子是从吉林四平的李某、肖某处,以每公斤34至40元的价格上的货,都是冻猪前肘做成的,至于李某和肖某从哪里上的货,她就不知道了。
李某和肖某以前也有卖牛羊肉的摊床,他们以前上货时,也被人用同样的方式坑过,后来发现有利可图,就找到供货商拿货,想通过这种方法挣点钱,“我们的货也是从外地进来的,猪肉剔骨剔皮,上面有一层白膜,模仿牛腱子的特点做的,外观很难让人看见是猪肉,煮熟之后还有肉筋,口感很像牛腱子。”
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主犯被判两年半
今年9月,检察机关将此案起诉到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间,杨某伙同刘某,在塔湾北行农贸大厅的摊位,以每斤21~23元不等的价格,向同行销售牛羊肉,共计9010斤,价值近20万元。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杨某、刘某在销售的产品中,以假充真,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二人均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依法均可从轻处罚。
昨日,记者了解到,法院一审判杨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8.5万元。刘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3万元。没收杨某非法所得1.5万元。李某、肖某等人已经被另案处理。(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汤洋)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