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中传女生被害事件 尊重“不原谅”

08.09.2015  11:08

  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于今年8月9日遇害。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嫌疑人李斯达于8月11日凌晨落网。9月6日上午,周云露遗体告别仪式及追思会在北京东郊殡仪馆举行,传媒大学上百师生及亲友前往悼念。周云露父亲称,女儿的尸检报告显示,颈部有两条明显刀痕。他表示,已经聘请律师代理案件,坚决要求法院判凶手死刑。(9月7日《京华时报》)

  “请律师,坚决要求法院判凶手死刑”,这是一位父亲在丧女后的决然态度。他选择了“不原谅”,看上去有些硬,却让人动容。

  原谅、宽恕,是大德。青年人犯了错误,上帝都可以原谅。只是,不是每个人都是上帝。我们还有选择“不原谅”的权利。

  对于施暴者,受害人的原谅,也许会对法庭审判有所改变。只是,你伤害了他人,还凭什么要人家来原谅你呢?当一个人需要他人原谅的时候,可曾想过当初施害于人时是怎么想的?个人的情绪化、任性,都不是可以伤害无辜的理由。

  有时候,既便是施暴者忏悔了,也无法改变受害者所承受到的痛苦,又如何让人来选择选原谅。若是以道德来要挟,逼人“原谅”,只会造成二度伤害。

  对施暴者,无底线的原谅,还可能会纵容暴行,起到不好的示范效应。无底线的原谅,会让一些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害人之后,只要一哭二下跪,就会得到他人原谅,从而无所顾忌的施害。对有些行为,我们要选择“不原谅”。

  最近,国足到沈阳比赛。国足队员郜林,对曾经辱骂过他及家人的球迷,选择了拒绝道歉。郜林后来回应说,是记者哥们太有才了,把自己所说的“我要训练”,改成了“拉倒吧,不用,不用了!”想来,没有正面接受骂人者的道歉,至少是没有选择完全的原谅。是呀,对一个侮辱自己家人,进而让自己做出不当举动而受罚的人,如何让郜林一下子释怀呢?郜林,有选择不原谅的权利。当然,作为名星,一个“不原谅”可难会授人以柄,认为他过于小气。只是,要记得,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保护家人的权利。既便不是什么大事,可以选择原谅,那也得给人以时间,让时间来为伤口疗伤,让时间冲淡不愉快的情绪。别指望,打人一巴掌后,立马道歉,就能获得挨打者的原谅。

  不原谅,是一个人的权利,应获得尊重,请不要以道德之名逼人作违心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