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印:女生被扒光殴打呼救很关键

30.04.2015  12:07

  “我不敢去上学,我怕再被打。”昨日,初中女生小红(化名)没去上学,而是在家疗伤,与老师通电话时,她仍战战兢兢。

  这场噩梦发生在4月24日下午。这名漳州市芗城区北斗中学的小女生,上学途中被5个女孩拉到校外的小巷子里群殴,并被扒光上衣。

  目前,芗城区石亭派出所已介入,主要打人者已到案。(04-29人民网)

  近几年,未成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已是不争的事实,尤其以团伙群殴“给某某一点颜色”为主的犯罪更为明显,随便输入关键词“女生掌掴”、“扒光”、“群殴”等关键词百度,未成年人群殴事件随手可得。

  未成年群殴事件频发,当然与未成年人心理不够成熟,冲动战胜了理性有关,与学校教育、社会影响有关,因为他们眼里的暴戾事件太多太多,因为他们将暴戾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当做了崇拜的偶像,即使自己明知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但这阻止不了他们“见贤思齐”之夙愿;未成年群殴事件频发,还与“未成年犯罪”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思想根深蒂固有关。差5天满18岁小伙子被拘留,就是受“趁未满18岁多‘捞点’”的意识支配,才为自己的18岁献上了一份特殊的“成人礼”的(2014-10-30齐鲁网)。其实这是断章取义,《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规定的8种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只是从轻,并非不承担法律责任。未成年群殴事件频发,更与“哥们义气”有关,之所以动手如此之狠,如此之暴戾,当然有“充楞”“表功”意思,在他们心目中,谁表现的“最卖力”,谁就“最铁”,谁在小伙伴心目中就愈有“地位”,所以出手之狠,是我们成年人想象不到的。

  未成年群殴事件频发,并非“阶级仇民族恨”,甚至你多瞅了对方几眼,都有可能从此“结下梁子”,因此,一旦“狭路相逢”,对殴肯定不占优势,很可能招来更加疯狂的报复;然而,蹲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曾喊一声“救命”,同样不是上策,因为对方是有备而来,绝对不会空手而归,这让他们“面子上”挂不住;同时,不曾喊一声“救命”,更是一种示弱,这时候“怜悯”不在,如此,说不定会让它们当作了练胆量的“靶子”,“出气包”。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喊救命”,或往人多的地方跑,毕竟他们人再多还是心虚。事发地—北斗草亭佛祖庙旁,与北斗中学仅一墙之隔,如果呼救,说不定就会招来更多的同学老师,说不定一场剑拔弩张的群殴就此烟消云散。“我怕再被打”不是办法,最好的办法是“自救”,想办法与对方沟通,并晓之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