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星:文物不断被践踏的责任谁担?

02.04.2015  14:26

  2015年3月30日,广西大新县硕龙镇,一家酒店用近100个古代磨盘铺成林阴小道,或用来垫花盆,看起来虽然十分美观,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些磨盘有的已有上百年乃至数百年的历史,是古代、近代群众用来加工粮食的用具,属于民俗文物,用来铺路随意践踏,十分可惜。(4月1日《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我国文物被践踏的现象频现,从榆次市猫儿岭古墓葬损毁到“姜太公垂钓处”石碑被推倒、“太公庙”被毁,再从广胜寺保护范围内违法建教学楼到西安城墙南门瓮城城墙上修建电梯。频现的文物不断被随意践踏事件,无一不刺痛着我们的心,文物不断被践踏的责任究竟该由谁来负?笔者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问号。

  早在1982年11月19日,我国就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例并实施。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反而又有很多人视法律于儿戏,文物被不断践踏事件一直都从未停息。

  文物不断被践踏的责任究竟在谁?是在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在文物践踏者,笔者觉得他们都有着自己该负的责任,不能一味的把责任推给任何一方。倘若文物管理部门宣传到位、执法到位,出现践踏后追责到底,我想文物被践踏事件就不会如此的频繁;如果践踏文物者能遵纪守法、爱护文物,不因利益而扭曲了价值观,文物或许也不会被践踏。所以在笔者看来,无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践踏者,他们双方都有着推卸不了的责任。

  看着被践踏的文物,我们在惋惜之余又该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呢?笔者认为,文物管理部门首先要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走进社区讲解文物对于我们每位公民的意义;其次还要加大文物践踏者的惩罚力度,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做到不姑息、不纵容;再次还要严查被践踏的文物用途,对使用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关教育或处罚。

  当然,作为普通公民的我们也要行动起来。第一要认真做到不随意践踏文物,做到文明出行、遵纪守法;第二要积极举报随意践踏文物的个人或单位,做到爱护文物人人有责;第三还要提高自己的文物保护意识,知道文物对我们国家的重要性。

  除此之外,有文物践踏想法者也要行动起来。不仅要做到遵纪守法、爱护文物,还要做到不被利益所诱惑,走正规的取财之道。同时还需要有着正确的文物保护观念,将心中产生的践踏想法扼杀在摇篮之中。只有这样我国的文物才不会被践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才可得到继承,文物中所具有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才能源远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