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垚烽:学生围殴老师,怨恨从何而来?
5月30日,是陕西长武县中学高三学生最后一天上课,他们通过撕书宣泄压力。50岁的曹老师在三楼巡查时,发现一高三学生撕书,出面制止。6名学生围殴曹老师,将三根拖把棍打断,造成老师头部受伤。为不影响6个孩子高考,学校表示暂不报警,等高考结束再处理。(6月2日《华商报》)
6个高三学生,光天化日之下围殴老师,这是什么行为,这是违反法律、极端恶劣的行为。从性质上讲,它甚至比北京那几名群殴他人的“光膀少年”更令人气愤。毕竟,后者尚未成年,而前者已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高三学生。所以,即便被殴打的曹老师及其家属“不顾高考大局”,坚决要报警,我也举双手赞成。因为就像不少市民所言,“这样的学生就算考上大学又能怎样”。事实上,任何暴力都不是一天养成的,更不会因为一次“挫折”而立马消失,今天这6人敢于公然殴打老师,明天说不定会干下更加骇人听闻的暴行。故而,即便从遏制暴力、维护治安的角度,也应该依法对这6人进行处理。
只是,具体到这起冲突,应该说,长武县中学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比如,为什么要强行制止学生的撕书行为呢?要知道,高三学子在高考前集体撕书、扔卷子如今已成为一种“类仪式”,并非长武县中学的学生独创。而之所以那么多学生热衷于此,一来是为了宣泄压力,二来也是借此表明“最后一考的决心”。作为长武县中学,为什么不能像别的学校那样,“放纵”学生一回,而非要加以制止呢?就算撕书扔书时“夹杂”暖水瓶等危险物品,那也可以通过提前说明,加强管理来化解,而不是搞“一刀切”的禁止。否则,难免激起学生的逆反情绪,而考虑到制止工作多由老师们来具体执行,这等于是将老师推到了矛盾的第一线,挨骂被打也是迟早的事。
当然,学生的这种不满,除了针对撕书行为被制止本身,不能不说,其背后还有长久以来积累的,对于应试教育的深深怨恨。虽然说,作为知识传授的主体,老师具有“把抬高枪口一厘米”的自主权,但在现有“分数为王”的应试体制下,这“一厘米”的作用究竟有多少,显然是值得怀疑的。只是因为在外人眼里,教师与学校、教育体制常常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同时又由于他们身处第一线,所以更容易受到一些情绪激动的人,比如学生、家长的攻击殴打,沦为体制的牺牲品。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深深的悲哀,当老师被迫时刻提防不被学生打,哪里还有心思专研教学技艺,又哪里还敢对学生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所以,无论是为了学生还是老师,此事都不该被草率处理。相反,有必要以此为契机,好好反思一下现有的学校管理模式,改革相关的教学体制。否则,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拔除诱发师生矛盾的“制度引线”,那么类似事情将不可避免。不仅不可避免,考虑到老师在中国文化中特殊地位,这种针对教师群体的暴力事件说不定还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