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一字评三国君主

08.10.2014  19:59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一书中,以“”、“”、“”三字分别评价三国君主曹丕、孙权、刘备。王夫之这三个字用得是否得当呢?

  人们往往爱用一个字评论历史上的某个人,如说诸葛亮“”、张飞“”、蜀国后主刘禅“”(愚昧不明)。相信“”、“”、“”分别安在诸葛亮、张飞、刘禅头上,多数人是会认为恰如其分的。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一书中,以“”、“”、“”三字分别评价三国君主曹丕、孙权、刘备。“”即背叛、作乱;“”即猜疑、狡猾;“”即执拗、固执。王夫之这三个字用得是否得当呢?

  评曹丕

  王夫之是在读了《资治通鉴·魏纪》之后发表对曹丕等人的看法的。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资治通鉴》是怎么评说曹丕的。

  公元226年,40岁的曹丕去世,司马光在“帝殂”二字之后,全引《三国志》陈寿评:“文帝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

  陈寿肯定了曹丕的文学才能和多才多艺。据《三国志》注引曹丕《典论·自叙》,曹丕“六岁而知射”,“八岁而能骑射”,“善左右射”,学击剑,拜过很多名师,还擅弹棋(一种博戏),但对曹丕的胸怀、气度以及待人、用人、执法等,不无微词。

  司马光借用“三国志”陈寿评给曹丕下了结论。王夫之如果不同意这个结论,他可以据理反驳;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撇开这个结论,给曹丕作了一字评:“”。“”者,背叛汉朝也。

  这个“”字,不是王夫之的发明,三国时期,蜀国或骂魏国为“凶逆”,或骂魏国为“”。诸葛亮有一句名言,“汉、贼不两立”,“”即指曹魏。而魏国也以“”字回敬蜀国,并称蜀、吴两国为“二贼”。王夫之指责曹丕为“”,显然学的是蜀国君臣的口吻。王夫之还说,蜀国“义正”,魏国“势强”,先主刘备“以汉之宗支而不敌篡逆之二国”,不但指魏为“”,而且认吴为“”。他以蜀为“正统”的立场是很鲜明的。

  蜀国以汉朝的承继者自居,以“正统”自居。司马光不赞同这种看法,他跳出了三国时人的恩恩怨怨,而王夫之还陷在三国时人的恩恩怨怨中。

  评孙权

  《资治通鉴》没有给孙权下评语。《三国志》陈寿评曰:“孙权屈身忍辱,任才尚计,有句践之奇,英人之杰矣。故能自擅江表,成鼎峙之业。然性多嫌忌,果于杀戮,暨臻末年,弥以滋甚……

  陈寿首先肯定孙权有谋略、能用人,是一位智慧和才能超群的人物;其次才说到他的过错:猜疑和好杀。王夫之将孙权的功撇到一边,只论其过,用一个“”字概括。这一个“”字,岂能涵盖孙权一生?

  应该承认,孙权是雄略之主。王夫之说孙权“”,言下之意是,孙权有狡猾的一面。孙权在魏、蜀、吴争斗中,每当形势于吴极其不利时,他就会向魏表示屈服。曹操在世时,他曾派人向曹操请降。曹丕即位后,他曾向其“称藩”,即承认附庸地位。关羽被杀后,孙权估计刘备要为关羽报仇,为稳住魏国,全力应付蜀国,便向曹丕求降。孙权善于以屈求伸,与其说他狡猾,不如他有谋略。陈寿称,孙权“有句践之奇”,不无道理。

  评刘备

  《资治通鉴》对刘备未予置评。《三国志》陈寿评给予刘备很高的评价,但王夫之持有异义。他用一个“”字将刘备全盘否定。

  王夫之说刘备“”,一个根据是,固执己见,兴兵伐吴。诚然,不顾一切地攻打吴国,为关羽报仇,是刘备一生最大的错误。《孙子·火攻篇》云:“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刘备因一怒而发动了一场对吴国的战争,违背了孙子的告诫。在这件事上,你可以说他“”,说他固执。

  丧失了理智的刘备犯了兵家大忌,带领军队自巫峡建平至夷陵地界,“处处结营”,“立数十屯”。吴国统帅陆逊采用火攻,破其四十余营,蜀全军覆没,刘备逃入白帝城,叹曰:“吾乃为陆逊所折辱,岂非天耶!

  刘备打的这一仗遭到惨败,不能因此而否定他一生所做的事,不能因为他在伐吴这件事上固执而认为他一生固执,不能以偏概全。

  王夫之说刘备“”,另一个根据是,刘备与诸葛亮的关系,不如人们所想像的那么美好,不是那么契合。他甚至认为,刘备对诸葛亮并不放心,“其信公也,不如信关羽,而且不如孙权之信子瑜也。疑公交吴之深,而并疑其与子瑜之合”。子瑜即诸葛亮的哥哥诸葛瑾,在吴国被封为宜城侯,吴主孙权确实很信任他。但事实上,孙权重用诸葛瑾,远不能与刘备重用诸葛亮相比。如果刘备不信任诸葛亮,他能把诸葛亮放在那么重要的位置上吗?

  至于说刘备信诸葛亮不如信关羽,也是没有根据的。关羽之于刘备,手足也;诸葛亮之于刘备,腹心也,如此而已。

  评价历史人物,要平实、平允,不能故作惊人之语,并且凡立一论,必须有事实依据,不能想当然,不能凭猜测。诛心之论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