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孺:整治“官保保”须建制度“高压线”
据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3季度,我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1元、216元。金额虽“小”,但关乎困难群体生存的“大”问题。然而,在不少违规低保案件中,被查处的却是负责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这些“官保保”为何频频把“救命钱”占为己有?(12月7日新华网)
低保有多重要?从近处来看,事关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是部分群众的“救命钱”;从长远来看,事关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是稳定国家的一条“保障线”。但一些干部并没有这份觉悟,认为发不发、发给谁都是自己的权力,于是滋生了优亲厚友的“人情保”、“关系保”,甚至有的干部把低保金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把手伸向群众的低保金,“官保保”看似拿得不多,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困难群众少了这笔钱,就可能生活不下去,出现家破人亡的情况;其他群众看到低保不公,会痛恨基层干部,对政府失去信任;其他党员干部受这股不正之风影响,也会滋生歪念,打低保的主意。所以,低保不公不是小问题,如果不加以整治,就会引发“连锁反应”,不仅损害政府公信力,还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在一些农村地区,低保是否公正,甚至成为民意好坏的关键点。
事实上,规范低保的制度并不少,程序也并不“简陋”。根据相关规定,困难群体申请享受低保,必须经过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流程。政府要求每一道程序都严格把关,但为何还是管不住“官保保”?问题主要出在两个方面:一是程序衔接有“漏洞”,二是缺少严厉的追责机制。
就拿低保的审核程序来说,由于涉及人群的范围大,乡镇一级民政部门无法做到巨细无遗,很多工作就丢给了村干部,而村干部由于缺乏监管,于是滋生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冒领等歪风;而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走过场。比如,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因此,程序衔接上的“漏洞”,往往给了一些“苍蝇”可乘之机。
而在责任追究上,没能硬碰硬、动真格,使一些干部滋生了侥幸心理,把低保当成了诱人的“奶酪”。不难发现,各地对不合标低保对象清退的多,但对相关干部问责的少。比如,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那么,其中涉嫌违规的干部被处理了多少呢?仅仅清退了事,不打“板子”,只会让一些干部产生“法不责众”之念,风头一过又会再度“伸手”。
故而,必须完善对低保的监管、审计、追责机制,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坚持以“零容忍”整治“官保保”,才能建立起带电的“高压线”。而只有“高压线”越严,干部才会越廉,群众才会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