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南:以暴治盗并非明智之举

15.04.2014  20:02

  2014年4月12日上午,在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街上,两名偷狗贼被拦下,从车上搜出3条死狗。当时正值三江圩日,赶圩群众将两名男子暴打一顿,还将两人乘坐的小车砸坏。随后,愤怒的村民让偷狗贼抱着3条死狗示众。(4月14日央广网)

  对于盗者,人们无不咬牙切齿,所以当看到此新闻题头时,便一脸愤怒,当然也因为盗贼被抓现行感觉很解气,甚至为“抱狗示众”拍手称快。但随着通读整个新闻事件,看到一张张惨不忍睹的图片后,心中愤懑全无,顿生怜悯,反而觉得村民的行为已经过激了。

  盗狗者行为猖獗,村民愤怒自是当然,施以适当的惩罚也并不为过,但私自采取暴力刑罚的做法却并非明智之举。

  有道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以怨报怨实为下策。给盗者适当教训是为了警醒不法行为,但像此事件中村民所为已经过激,虽然自我感觉很痛快,但施以酷刑只会增加仇恨,假如盗者记恨于心,日后再施以报复,如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带来的麻烦将会更多。

  无规矩不成方圆,当今乃是法治时代,私自用刑等同犯罪。本来作为受害者,也是有理的一方,但施以暴力之后,性质就变了,有理也是无理了,更严重的是成为违反犯罪之人,以至于损失加重,反而得不偿失。

  得饶人处且饶人,作为受害一方,当然是尽力挽回损失,而不是一一不饶,反而容易自找麻烦。况且违法犯罪自有执法部门会处理,我们又何必越俎代庖,私自滥用暴力只能让自己变成犯罪者,最终自尝苦果。所以凡事都不要只求片刻痛快,更应看到长远的利益,而像这样的以暴治盗不可为,下手之前还是三思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