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瑶:谁为校园无照商铺行方便?

31.03.2014  11:39

  3月27日,贵州省大方县双山工商分局在东关乡小学校园内查获一家无照经营食品店,食品店的墙上还保存着学生学习用的黑板,黑板下方堆满准备销售的方便面、面包、纯净水、麻辣小零食等各类食品。据调查,该食品店业主系该校职工家属,经营期间一直未办理相关执照(3月30日《贵州都市报》)

  校园里的小商铺一直为人所诟病,究其原因,一是因为这些商铺大都没有营业执照,所售物品也存在假冒伪劣甚至过期的情况;二是因为小商铺面向的是学生群体,学生花钱光顾小商铺,却时常因各种不健康的零食而吃坏身体。正因为如此,当地相关部门曾发文要求整治校园及周边商铺的食品安全。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上课的教室竟然变身为无照商的经营场所。笔者不禁要问,是谁在为这些本应被取缔的小商铺“敛财”行方便?

  因为拥有充足的学生客源,校园商铺盈利并不成问题。但并非人人都能在校园里开商铺,而基本都是些与学校有关系的人。一些本身存在问题的无照商铺因为有教师家属的庇护而开门营业,所售的一些不健康食品也难免会影响贪吃零食的学生健康。作为教育工作者,学校领导不会对法律一无所知,也不会不知道食品安全对于中小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但学校默许或纵容违规商铺的存在,就是置学生身体健康于不顾,这不是教育工作者该有的行径。而且,很多商铺为了保证自己能够一直留在学校中,会按月给学校交一笔钱。有了利益纠葛,学校便对商铺的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校园商铺无照经营本已是学校监管之失,而拿教室作为商铺的经营场所,这又是谁给的特权?2012年,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等六类,而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报道中说,该校的商铺今年一月份刚开始营业,没过几个月就被查出问题,可见不管是在经营上,还是在场地的使用上,该校的商铺都不符合规定。如果没有学校领导的许可,没有人能够大张旗鼓的将教室用作它途。

  校园商铺存在违规行为却又能够长期经营下去,学校不可避免的要承担责任。不管是校领导的直系亲属,还是其他职工的亲属。只要校园商铺与学校之间扯上利益纠葛,想要整治校园商铺的违规行为就只能靠学生家长的举报了。学校是教书育人之地,首先应当懂法、守法,为学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切不可因一己之私而丢掉为人师表的良知。